於香港永安旅遊有限公司 (“永安旅遊”) 之永安旅遊網站www.wingontravel.com (“永安旅遊網站”) ,永安旅遊應用程式軟件,永安旅遊線下銷售渠道預訂機票、查詢或擷取任何資料,均受本有關預訂機票條款約束,請務必詳細閱讀以下有關條款細則。
條款細則
於永安旅遊網站內及應用程式軟件預訂任何種類的機票,必須按照以下預訂流程進行;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下列電郵地址:
永安旅遊-查詢電郵
電郵:ebookingtkt@wingontravel.com

預訂須知
1. 所有訂位必須為 “確認” 狀况下,及經由永安旅遊網上訂位方能出票,出票後航班和日期亦會列明於 “電子機票確認單” 上。
2. 所有機票票價及稅項等均以港幣計算。票價並不包括各地之機場離境稅、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及手續費、各地機場保安檢查費及各有關之附加費等。
3. 訂單一經提交,則不能取消和更改,機位確認後已繳付之全部費用將被扣除。因機票條款所限,客人不可轉乘其他航空公司、不得更改行程及不得轉換其他姓名;不同之機票價格均附有不同之機票限制,客人必須按所訂機票之條款和限制使用。
4. 出票後航空公司只會依據機票上顯示的行程提供航班服務,從出發地 ( 或經任何協定的中途轉機地點 ) 到最終目的地。
5. 客人之英文全寫必須與所持之旅行證件相符,並會列印於航空公司機票上。航空公司只會為機票上指定的乘客名稱提供服務,亦可能會被要求出示適當的身份證明文件再作確認。
6. 兒童票價 ( 如有提供 ),全程只適用於年齡未滿十二歲及必須有成人陪同出發之兒童為準則。國內票種不設兒童票價,兒童票價與成人票價相同。
7. 嬰兒票價 ( 如有提供 ),全程只適用於年齡未滿兩歲 ( 不佔座位 ) 及必須有成人陪同出發之嬰兒為準則。
8. 依照航空公司指引,所有機票出票後必須按列明之行程順序使用,並於機票的指定期限內完成行程,否則機票便告無效。
9. 註明 “二人同行或以上” 或 “本產品僅限 2-9 名乘客預訂” 均惟有乘客人數量限制條款之機票,整個航程內之乘客人數必須與訂位內之乘客人數絶對相同,(即 “同去同返” ),否則航空公司有權在辦理登機時,因登機乘客人數與訂位乘客人數不符而拒絶所有客人登機。客人如申請改期或退票,亦必須以全組訂位內之乘客人數一併申請辦理,航空公司有權拒絶該訂位內個別乘客的單獨申請。
10. 所有低成本航空公司 ( LCC = Low Costing Carrier ) 簡稱 “廉航” 的機票價格,均不包括機上免費餐飲服務和行李托運服務,有關限制會在“機票條款”內顯示。客人可以嘗試直接在航空公司的官方網站購買附加增值服務,購買時價格及貨幣均以航空公司或代理商為準。但一些低成本航空公司(LCC)必須由永安旅遊處理。
11. 註明為【單程+單程】之來回機票組合,代表每段航班是獨立而分開訂購的機票,客人必須清楚閱讀及明白每段航班的機票條款及細則。例如,每段機票有否包括免費行李額、機上餐飲、娛樂、退票、改期、其他修改手續費或罰款等等,成功預訂後將會有不同的出票時限,一切以該段機票的條款及細則為準。
12. 本應用程式軟件及網站所顯示之機票價格均為 “推廣價”,只限手機及網上預訂,不適用於門店及熱線中心線下預訂。
13. 學生優惠機票只適用於學生,而所預訂的機票的目的地,必須為該學生的留學地點,不適用於目的地的當地學生。訂單確認後,客人必須前往訂單詳情頁,並上傳旅客即將就讀之機構所簽發之證明,即為目的地國家/地區相符的學生簽證、國際學生證(ISIC)或錄取通知書。倘若旅客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或所提供的文件已過期或失效,需自行承擔一切因而無法登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航空公司罰款等。
14. 永安旅遊對任何因不當使用、或下載、各種錯誤的使用而引致或涉及的任何損失、毀壞或損害,概不承擔相關責任或法律責任、任何義務。

關於付款
1. 永安旅遊目前只接受信用卡 ( VISA 或 MASTER ) 全數付款,而所支援的信用卡以系統提示為準,系統不予通過即暫時不可使用。
2. 持卡人必須為旅客之一。
3. 訂單提交後,系統將在24小時內進行收款程序,先通過銀行驗證再作收款,如因任何問題(例如:網絡或系統)導致收款失敗,此訂單將被完全取消及不會保留有關之機位,永安旅遊無需為此負上責任。

出票時限
1. 所有機票都受航空公司之出票時限所限制,如客人未能於指定的出票時限前繳付全數,所訂之機位將自動被取消而不會另行通知。客人必須重新訂位,而票價亦會以當時重新訂位之票價而釐定。

確認出票
1. 訂單一經確認及收款成功後,系統將以電子機票形式自動出票,並於客人出發前把“電子機票確認單”連同電腦行程表、及“合同條件與其它重要通告”( Conditions of Contract And Other Important Notices ) 電郵到客人所提供之電郵地址。

更改
1. 除機票上有訂明於指定日期或時間內可繳付附加費後作更改,所有機票價/票種/乘客資料均不能更改。為配合航空公司運作,客人必須預留最少三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辦理更改手續。任何更改除指定之費用外,客人可能需另付票價差額 (例如淡旺季,週中週末、不同艙位之票價差額)。客人須自行負責因更改後所涉及之額外費用,即使更改機票後之總價比原總價較低,差額亦不作退款,而能否成功更改,則視乎當時機位及航班供應情況而決定,航空公司有權拒絕作任何更改,或保留拒絕登機之最終決定權。如更改被接納,除應繳付有關供應商及航空公司所收取之費用外,永安旅遊會按每次成功更改後,另收取每張更改機票港幣350元之手續費。(若客人透過線上自助提交機票更改申請,將可獲豁免永安旅遊收取之手續費。)
2. 如客人在未預先通知的情況下缺席 ( No-Show ) 乘搭任何航班,航空公司有權取消客人之回程或往後的預訂機位而不作另行通知。如該機票仍然有效或是允許作更改日期的機票,除原有之機票改日期費用外,航空公司將額外向乘客收取“缺席登機改期費” ( No-Show fee )。
3. 所有航空公司對客人更改或取消均有不同條款限制,請於訂購前細閱該機票價錢所附帶之“機票條款”,倘若有不清楚地方將根據有關出票地區(本地或海外)的航空公司之條款決定是否可以執行。本公司不會因客人未能了解當中條款限制,及因未能更改或取消而承擔責任
4. 附有乘客人數限制條款的機票,申請改期時必須是訂位內的全部乘客一同更改。

確認航班
1. 由於航班時間常有更改,請於訂位時提供目的地之聯絡電話給本公司或有關之航空公司,以便遇到航班臨時變動或取消時,航空公司可盡快聯絡有關受影響客人。 如訂位時未能提供當地聯絡資料,請抵達目的地後聯絡航空公司於當地辦事處並提供有關聯絡資料。此外;因應航空公司要求,客人須在航班起飛 72小時前再作確認機位 ( Re-confirm Reservation ),否則航空公司保會保留取消客人往後或回程的訂位之權利,而本公司概不負責。

登機辦理
1. 請於航班起飛前3小時到達機場以辦理登機手續。
2. 各地機場均有不同的辦理登機截止時間,客人應在出發前預先向相關航空公司了解當地實際運作情况,以免延誤而被拒登機。
3. 部份國家地區之機場因保安理由,會要求客人出示電子機票確認訂單才能進入機場範圍,故請帶備電子機票確認訂單副本出發。

行李安排
1. 依據國際標準行李政策;個別航空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規定及安排。建議客人於出發前與本公司或到指定有關航空公司網頁查詢相關資料,以確保所携帶或寄艙之行李符合各航空公司要求。

機票退款
1. 客人購買之機票可能是部份或完全不設退款,倘若有不清楚地方,請於訂購前細閱該機票價錢所附帶之“機票條款”,一切將根據有關出票地區(本地或海外)的航空公司或供應商之條款決定是否可以執行。退款必須待航空公司或供應商成功退回費用後,由本公司向銀行提交退款申請。具體的退款金額、退款方式及退票處理時間均以航空公司或機票供應商為準。除非我們另有協議,否則所有退款將透過原來的付款方式退還,任何退還至客人帳戶的退款日取決於客人的帳戶供應商。除應繳付有關供應商及航空公司所收取之費用外,永安旅遊將收取每張退款機票港幣350元之手續費。本公司不會因客人未能了解當中條款限制,及因未能更改或取消而承擔責任。(若客人透過線上自助提交機票退款申請,將可獲豁免永安旅遊收取之手續費。)
2. 有關退票的處理,部份航空公司或機票供應商有可能僅以”航司旅遊券”或”電子記帳”的方式替代退款,實際方式需待航空公司或機票供應商完成退票後才可確定,客人必須在指定有效期內以”航司旅遊券”或”電子記帳”的金額重新預訂相同旅客的相同航司機票,如新的機票涉及差額,票款高於”航司旅遊券”或”電子記帳”的金額,客人需另作支付差價;如票款較低,不設差額退款。”航司旅遊券”或”電子記帳”逾期無效,如有其他附帶條款及限制,則以航空公司或供應商的最終通知作實。
3. 部份航空公司因本身營運政策規限,不設燃油稅退款。
4. 附有乘客人數限制條款的機票,申請機票退款時必須是訂位內的全部乘客一同辦理退款。
5. 客人申請機票退款,所持電子機票即告無效,在航空公司的訂位亦會同時取消,客人不能於確認退票申請後要求用回原有電子機票或保留該訂位。
6.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下機票單被取消,本公司訂列會收取每張機票HK$150手續費。退款必須待航空公司或供應商成功退回費用後,由本公司向銀行提交退款申請。具體的退款金額、退款方式及退票處理時間均以航空公司或機票供應商為準。除非我們另有協議,否則所有退款將透過原來的付款方式退還,任何退還至客人帳戶的退款日取決於客人的帳戶供應商。
7. 一般情況下,政府消費券是設有消費和退款期限,倘若您辦理退款時已超出有關期限,永安旅遊將以代用券形式退回,敬請注意您所購買的旅遊產品或服務之使用日期,並在辦理退款前主動告知我們您是使用了消費券。

其它事項
1. 請於確認付款前詳細檢視訂位行程表上列印的乘客姓名、旅程日期、航班編號、航班起飛和到達時間、出發和目的地機場、轉機地點 ( 如有 )、 確認是否正確無誤。
2. 客人請確保旅遊證件有效期以出發日計須達6個月以上 ( 部份國家會有更長旅行證件有效期之要求 )、並須持有有效之入境簽證及有足夠之空白頁以供入境之用。
3. 所有機票票價及票價條款只供參考;如有任何更改將不會另行通知
4. 永安旅遊不會對客人因不遵守有關航空公司之條款規定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或費用負上法律責任。
5. 如 ”機票條款” 與 “條款細則” 內之限制或解釋意思下有所出入,則以 “機票條款” 內容為準。
6. 請於出發前細閱隨電子機票確認單附上之 “合同條件及其他重要通告” ( Conditions of Contract and Other Important Notices )。
7. 客人出發前請留意所到目的地之最新旅遊資訊,本公司強列要求客人及同行親友購買綜合旅遊保險,請與我們的旅遊顧問聯絡。
8. 永安旅遊有權取消任何以虛假名字預訂之機票訂單。
9. 永安旅遊網站所列出的預訂機票價格,均以每位每張機票計算,機票價格只適用於以個人名義於永安旅遊網站內預訂機票人士,該預訂機票價格並不適用於任何已經與航空公司或酒店簽訂任何形式的租賃合約之人士或公司 ( “商務旅客” ) 。若商務旅客已經與航空公司或酒店簽訂任何形式之特惠合約,但透過永安旅遊網站預訂相關機票,該航空公司可能會於該商務旅客享用其服務時,收取額外附加費,永安旅遊對上述情況概不負責。
10. 所有於永安旅遊網站內所顯示之機票預訂價格 ( “預訂機票價格” ),一律均 以港幣 (HKD) 為準。
11. 服務時間 : 我們將為客人提供24小時全天候網上服務,假日照常。
12. 最後預訂期限 : 超過最後預訂期限不接受預訂,具體以系統提示為準。
13. 如果你日後將會或之前曾經從本公司購買一項外遊服務或安排, 而該項服務或安排與現在計劃購買的外遊服務或安排關乎同一次旅程,請你屆時或現在通知我們,以便我們將那些服務及/或安排合併為外遊服務組合並繳付徵費,從而使你獲得旅遊業賠償基金的保障。

其他費用
1. 旅遊證件及各國入境及過境簽證費用。
2. 各國機場稅、指定稅項及行李超重費用。客人可到指定航空公司網頁查閱有關收費資料。
3. 因私人交通阻延、罷工、颱風或其他突發情況而非本公司所能控制而引致之額外費用。
4. 綜合旅遊保險費用。
5. 鑑於外幣浮動、燃料、交通票、酒店、保險等、代收稅費價格或會調整而導致成本變動,但本公司承諾於訂單成功付款後,有關變動將不會影響訂單金額。本公司只是根據航空公司和有關部門或機構之指示下,向乘客代為收取已列出之相關稅費,惟部份機場或會設有額外費用如"政府徵費"或“機場建設費”等等,乘客必須自行承擔並需於當地繳付。
6.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下機票單被取消,本公司訂列會收取每張機票HK$150手續費。退款必須待航空公司或供應商成功退回費用後,由本公司向銀行提交退款申請。如以信用卡或銀聯卡付款,則退款必須經由銀行辦理手續,退回付款信用卡/銀行戶口。在一般情況下,需時約3個月,實際退款時間及一切有關條款均以信用卡公司及銀行為準。

天氣及突發事故
1. 若遇突發事故如颱風、暴雨警告、天災、政治動盪或疫症等,客人應留意新聞廣播或致電確認航班有否更改或取消以及安排有關取替之機位。如航班運作正常,則需如期出發及於指定時間抵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如因以上情況而導致任何額外費用如酒店住宿、交通費、長途電話費等,本公司概不負責。

責任及細則
1. 除本公司直接提供之服務外,本公司及其職員或附屬公司或與本公司有經營關係之公司以代理人身份在香港或外地安排其他獨立機構所提供之交通工具( 如飛機、輪船、火車或遊覽巴士等 )、住宿、膳食或娛樂觀光項目等 (“委託機構”),旅客如遇交通延誤,行李遺失,意外傷亡或財物損失等,該依照當地法律向擁有、管理或操作之委託機構直接交涉或追討賠償,通常該類機構各有不同訂位條例,以對客人負責。在此情況下,本公司概不對該等遺失、傷亡或損失負責。
2. 除因由本公司之員工或其直接管理或操作之機構之疏忽而引致旅客之個人傷亡外,本公司對旅客在任何意外中之個人傷亡、經濟、娛樂或精神損失概不負責。
3. 【不可抗力】是指某種事件或情況是永安旅遊無法控制的或發生後,該方無法合理迴避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並包括不限於戰爭、敵對行動 ( 不論宣戰與否 ) 、入侵、外敵行動、戰亂、恐怖主義革命、暴力、軍事政變或篡奪政權或內戰、戰爭軍火、騷動、暄閙、混亂、罷工或停工、疫症、自然災害、如暴雨、地震、颶風、颱風或火山活動。如因「不可抗力」或安全情況影響而引致有關交通工具暫停服務,停航或其他事故,而必須將行程更改或取消部份行程,本公司則將客人所繳交之費用扣除因以上事故而引致之損失後,退回差額給客人。
4. 客人將信用卡資料通過安全通道從網上提交給永安旅遊,永安旅遊保證客人信用卡資訊絕對安全,客人可以每月查對賬單,如發現任何問題可電郵到永安旅遊查詢。
5. 永安旅遊只提供永安旅遊網站作為平台給預訂機票客人,預訂者及享用服務者同意永安旅遊在任何情況下並不構成航空公司、酒店、預訂者、享用服務者之代理人。
6. 永安旅遊網站內的所有資訊僅供參考,永安旅遊有權隨時更改永安旅遊網站內任何內容,恕不會另行通知。
7. 對航空公司及酒店之疏忽而引致的一切直接或非直接損失,永安旅遊概不負責。
8. 永安旅遊有權隨時更改本機票預訂條款,恕不先行通知。

入境簽証聲明
1. 訂位前清楚核實對所有客人之姓名與旅遊證件相同,日後如有更改則必須繳付有關機構收取之手續費。
2. 除另有協議,客人必須自行申請相關入境及過境簽證,永安旅遊對機票客人因個人證件所產生之任何問題概不負責。
3. 各國之入境簽證申請能否批核,由所申請簽證所屬領事館全權決定,永安旅遊或其委託機構無須為機票客人的入境簽證問題負上任何責任。如該入境簽證申請是經由本公司代辦,不論該簽證是否批核均不會退回簽證費用。
4. 台灣落地簽証只適用於香港或澳門出生而持有英國國民 ( 海外 ) 護照、香港特區護照或澳門特區護照之旅客,而其他國家出生地之旅客均不可辦理落地簽証。
5. 前往菲律賓之15 歲以下小童,必須與親生父或母同行,並必須帶備出世紙正本出發,以作當地菲律賓過境時使用;如未能與父或母同行;則必須於出發前向菲律賓領事館申請正式授權書。
6. 不同國家設有不同的入境限制及規定,例如未成年旅客的入境限制等,請於訂票前聯繫相關航空公司或領事管查詢相關事宜。
7. 若客人於入境時被有關當局以任何理由拒絕入境,永安旅遊或其委託機構無須負上任何責任,客人因而產生的一切住宿費、飲食費及交通費等,均全部由客人獨自承擔,永安旅遊概不負責,永安旅遊不會向該機票客人發放任何形式的補償或賠償。

未成年旅客獨自搭乘航班
如未成年旅客(18歲以下)欲獨自搭乘航班,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政策及限制,有可能不接受或需要申請小童獨自搭乘航班的照顧服務,請於訂票之前聯繫相關航空公司查詢未成年旅客獨自搭乘航班的政策及申請相關服務,以免影響行程。訂單一經提交,永安旅遊概不承擔因此而未能登機所導致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私隱聲明
預訂者及享用服務者確認同意及清楚明白永安旅遊收集預訂機票客人的個人資料 (“上述個人資料”) 的目的,及預訂者及 / 或享用服務者向航空公司和酒店及有關機構提供所需的資料的目的。 預訂者及享用服務者明白其有權各自按相關法例及規則向永安旅遊之個人資料保管主任查閱及更正有關預訂者或享用服務者之上述個人資料。

適用法律
本協議書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按照香港法律解釋,雙方並依從香港法庭的非專屬性司法管轄。

免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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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應用程式軟件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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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